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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夏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熏染肺炎疫情事情
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增强境外来临职员
疫情防控事情的通告
(第10号)
为有用提防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,切实包管宽大人民群众生命清静和身体康健,现就进一步增强境外来临职员疫情防控事情通告如下:
一、所有境外来临职员必需第一时间自动向所在州里(街道)、村(社区)、住宿旅馆或接待单位如实申报自己基本信息、康健状态、运动轨迹,自觉配合疾控部分严酷落实磨练检疫、留观等防控步伐。
二、境外来临职员要如实报告接触史、旅居史等情形,对刻意遮掩、居心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步伐,引发新冠肺炎撒播或有撒播危险的,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熏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等执律例则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。
三、各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种种市场主体,要严酷凭证疫情防控属地治理、网格治理、自我治理的要求,自动向所在州里、街道、社区报告境外来临职员信息。如因谎报、瞒报、迟报或知情不报行为,造成疫情撒播危害的,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。
四、各县(市)州里、街道、社区、村组和接待单位、宾馆旅馆必需做好境外来临职员的信息挂号和康健挂号,第一时间向外地疫情防控部分报告,实时排查、管控入境职员并配合做好集中留观等事情。对不按划定报告入境职员信息和落实防控责任的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惩罚。
五、勉励宽大人民群众起劲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步伐的境外来临职员,并对首位举报人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励。举报电话:0930-6218012。
二○二○年三月十五日